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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要把握三个维度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7日 点击数: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要把握目标、遵循规律,从外部环境、过程管理和系统集成三个维度入手,着力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构建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外部环境的优劣对制度建设成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好的外部环境可以促进制度良好运行。一要加强制度教育,特别是要分层次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重点学习贯彻新党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二要加强科技支撑,通过科技手段减少人为干扰,压缩执行制度的自由裁量空间。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反腐倡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及制度建设的关键节点引入科技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作用,使人机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三要加强监督问责,以监督的制衡力和问责的威慑力推动制度执行。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媒体监督与群众监督协调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科学管理制度建设全过程。制度建设包括前期调研、规划设计、制定出台、试运行以及正式运行等阶段,要科学管理好全过程,使制度持续科学有效。一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要重点研究当前条件下本地区的反腐倡廉形势和特点,集中研究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制定一批针对性强的管用的制度。二要立足实际,增强操作性。要认真分析典型案例,深入基层和实际,通过走访、问卷、网络、座谈、咨询等多种形式的调查,充分听取干部、群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科学民主做好制度建设基础工作,细化实施细则,量化任务要求,完善配套措施,使制度好用管用。三要注重完善,增强实效性。建立制度跟踪反馈机制,对制度执行的政治、文化、社会等综合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对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强化和推广,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度要及时废止。

  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集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系统性工程,必须重视制度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制度建设整体合力。一要加强整体规划,抓好系统配套。要坚持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相结合,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要重视基本的党纪法规又要重视实施细则,既要重视单项制度又要重视基本制度、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的配套,既要重视党内法纪条规的健全又要重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使各种制度彼此衔接、有机整合、环环相扣,切实发挥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二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惩防并举。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力度,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当前,特别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权力运行监控等重大制度建设。三要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制度创新。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积极整合反腐败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引进人文管理领域和自然科学范畴的最新发展成果,切实推进制度创新,着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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